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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信 息
项目名称:陇县南岸新城千邑路东侧部分土地资产项目编号:SW2021121501
转让底价(万元):1459.97775 披露公告期: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1月12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12-15 08:30:00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2-01-12 17:00:00
咨询报名:齐经理 13992769354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交易方式为网络竞价。
其他事项:
标 的 信 息
标的一名称:陇县南岸新城千邑路东侧部分土地资产标的编号:SW2021121501
品种:土地币种:人民币
转让底价(万元):1459.97775 保证金:500万元
标的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陇县
计量单位:规格型号:
数量:成新率:
附加信息:
评估机构:陕西嘉信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1-08-1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备案核准(备案)日期:2021-11-22
转让标的账面值(万元):1183.35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1222.9
转 让 方 信 息
转让方名称:宝鸡市宝运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类型:国有
所属地区: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
注册地址:宝鸡市渭滨区高新大道182号
注册资金(万元):3901.48法定代表人:刘玉明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经营规模: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国有参股企业批准单位名称:宝鸡市交通运输局
批准文件:批复内部审议情况类型:股东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关于宝运集团陇县汽车客运站部分土地资产出让盘活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文号:宝交发〔2021〕179号
批准日期:2021-08-18
备注:
交 易 信 息
竞价会名称:竞价类型:
交易状态:
交 易 条 件
转让底价(万元):1459.97775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誉,符合产权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受让方条件的规定。 3.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瑕疵,同意以标的资产展示的现状受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拒签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用于补偿相关方的损失。 4.意向受让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资产转让公告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拟购买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5.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资产标的情况,按照资产转让公告的要求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提交受让登记意向后,即交纳标的对应的保证金到指定银行账户,截止时间为挂牌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提交资料并交纳了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资产标的承诺的确认。 6.意向受让方已知悉正能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的《宝鸡正能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收费办法》,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服务佣金。 7.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完全接受转让公告的全部条款,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相关交易费用。
受让方资格条件:1.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支付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资产标的情况,按照资产转让公告的要求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提交受让登记意向后,即交纳标的对应交易保证金到指定银行账户,截止时间为挂牌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提交资料并交纳了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资产标的承诺的确认。
重要信息披露:1.本次转让最终成交价不包含土地过户相关税费,土地的出让过户相关手续费和相关税、费(包括转让方和最终买受人应缴纳或承担的所有税费),全部由最终买受人承担并缴纳。 2.土地面积19663平方米,位于宝鸡陇县汽车站院内,以站内现有硬化路面边缘为界,东临玫瑰园小区、西邻千邑路、南邻建设路、北邻陇州大道。 3.看货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陇县汽车站院内 看货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3991759303 勘查时间安排在工作日内,请提前预约,并做好疫情防控。
保 证 金 设 定
保证金金额(万元):500万元
处置方法:1.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被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标的竞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额原路径返还。 2.本次挂牌项目将竞买保证金支付至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承担回退义务,竞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竞价成交且无违反本项目《竞价须知》约定的网络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由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息原额原路径返还。 开户名: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营业部 账号:806020001421019806 3.最终受让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至正能产权名下指定账户。
保证事项: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产权交易中心可从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中扣除实际损失,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③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和相关交易费用的。 在转让方必要的配合下,因受让方原因导致转让标的产权权属过户手续不能履行的。补偿方式: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将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首先扣除交易服务佣金、竞价服务佣金等服务佣金,其余部分用于承担转让方及其他等相关方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的相应赔偿。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补偿的,利益受损方可向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挂 牌 信 息
挂牌公告期: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1月12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继续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交易方式为网络竞价。
招投标(或权重报价)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交 易 方 式
竞价方式:加价幅度(竞价时必须是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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